最新章节:第99章 色灯光中映
这是唯一的机会了,藏身在这些模特之中,至少第一击能打晕一个。方南一边思考着,一边更换着衣服。他把沙子不断地抹在自己的身上“这至少能短暂的抵抗那些怪人的嗅觉”“一会我帮你打开一个缺口,你赶快逃开。”洛轩小声的将话传递给韩玲。听到林羽的拒绝,凌霜灵微怒,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你必须留下来,想走?可以!除非你能打得过我!”希望各位看官不要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和主角的名字就产生某种习惯性的奇怪误会,我要写的龙傲天绝对不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龙傲天(大概)。讲道理如果是带着某种成见来看着本书的话,建议现在直接右上,因为你肯定不会喜欢看的。而且作者我现在感觉自己实在是老了,不像年轻时那么有活力有精力和时间去撕逼了。实际上这文的作用除了是我想以文证道以外就是传教了,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欢乐的故事吧……看着前面两道缓缓走来的两道倩影,天晨和万里花知道去百花楼的事算是泡汤了,这倒也没什么,反正他们也不是那种真正好色之人,至于他们的好色之名得来的也挺冤的,作为帝国的贵族名门,流连于几次风月场所再正常不过了,可关键是在于他们和那些所谓的天之骄子一起待在了那里,并产生了交集争执,可以想象,当优等生与劣等生在一起并因为一件事而起矛盾时,世俗人的眼光会怎么看?作为天才,人家去风月场所,那是附庸风雅,而废材们本来就不如人,还不努力去这种地方,除了好色,别人想不到其他理由,说是和她们探讨人生?唬你大爷呢?呵呵,这就是上等人的特权,说起来有点悲哀,但也是这世界的本质,强者永远占据着道义的至高点,就算错了,不需解释,人们也会自己替他们找好理由。再加上小胖子那喜欢到处乱花花的臭嘴,别人不会这么想才怪,而天晨因为一直和他待在一起的缘故,也被看成了好色之徒,没办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下流之人待在一起的人会是正直良善之辈?天晨对此倒也不在意,反正自己也不受人待见,名声再差还能怎样?而万里花这胖子就更不用担心了,这货压根就没把这样的事放在心上过。